2007年10月,一传销团伙在我市搞非法传销活动,对受骗过来不搞传销的人员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并非法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不让吃饭.睡觉.更不让和外界联系.严重地折磨着受骗人员的人身健康.其中一受骗人员实在无法忍受这种非人般的生活.便选择跳楼逃生.结果造成严重伤害,经鉴定为重伤. 这一传销团伙也得到法律的严惩,有两人被判刑.
就在昨天,我接到一女子的电话说,为什么不让我们搞传销,为什么有的产品可以搞。我说这位女士你说话慢点,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你说的产品可能是直销。如果你不放心你可以去工商部门去咨询或来律师所我为你好好的解释一下。还没等我说完对方挂了电话,我迟疑了一会又打了过去,可接电话的说这是公用电话。
什么是传销呢?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什么是直销呢?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直销是一种正当的职业。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可是以暴利为诱饵欺骗他人非法推销劣质或走私商品、大肆偷逃税收的传销活动依然猖獗,发展到今天,其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性也更大.因此我们有必要清醒地认清传销活动的本质,及时地揭发.举报他们.不要再让更多的无辜人们上当受骗,特别是一些青年人.传销确实害人又害己.
近日我市工商等相关部门已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 我也希望对传销报有发财幻想的人员要及时悬崖勒马,不要一步步走向违法的深渊。 |